近日,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专用账户的开立及撤销、人工费用拨付、工资支付流程、监控平台建设等相关要求,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和专款专用,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推动解决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办法》要求,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从建设单位承包施工任务的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
总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
农民工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此外,《办法》还明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用账户资金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据人社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