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出台21条新政、六大资助鼓励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
支持各类用人单位在青岛市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新设立并招收首位博士后的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的,给予50万元资助;对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给予20万元资助。每两年组织对博士后站(基地)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优秀的另外给予30万元资助。
对于出站(基地)在青就业创业的博士后,给予25万元聚青资助。其中,对享受激励生活资助的博士后和符合同等条件的来青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35万元;对进入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的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40万元。新政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青岛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