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湖北省荆州市日前出台政策,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新增返乡创业3万人,带动就业8万人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3家县级返乡创业示范园、1家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
荆州市提出,对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对入驻返乡创业园区的返乡创业经营实体给予场租物业费、水电暖费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费用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的50%、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对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购置生产设备的给予一定补贴,各地可自行制定补贴标准。
荆州市将持续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创建,继续认定一批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给予8万元奖补,由市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荆州市争创一批省级示范县、示范园、示范项目,成功认定后,分别给予省级示范县100万元、示范园60万元和示范项目10万元奖补。荆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支持返乡创业的投资引导基金,对返乡创业项目予以择优扶持。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