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社局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并全面启动实施。
新政首次引入“学员推荐制”,旨在解决就业困难青年被见习基地招录难度较大的问题,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见习学员招录环节的参与度。
根据“学员推荐制”相关规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创业)指导人员根据基地见习岗位类型、规模等情况,为有见习意向的未就业青年推荐与其自身条件相匹配的见习岗位。对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见习对象,见习基地原则上均应予以录用。
新政还特别对“一次性带教费补贴”条件进行了优化,鼓励见习基地正式录用推荐制学员。这对失业青年而言又是一大利好,在同等条件下,增加了推荐制学员见习结束后被正式录用的可能性。
根据政策规定,凡是直接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就业见习基地及外派单位,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见习学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可按实际留用人数给予见习基地5000元/人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
据上海市人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