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昆落户、就业,并给予租房补贴及加强住房政策支持等。
给予租房补贴方面,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
加强住房政策支持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为来昆就业创业人才提供住房支持。
对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实施意见》提到,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资质、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先落户再择业。
对昆明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紧缺专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受用人单位类型限制。
据昆明市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