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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山东出台新规保障高校职称评聘自主权

《青年时讯》( 2021年12月23日   02 版)

    日前,山东省出台《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厘清高校职称评聘中政府部门与高校的职责边界,明确以知识、能力、业绩为核心内容的职称评聘标准。

    《管理办法》明确,高校是自主评聘工作的责任主体,由高校在核准的岗位数量内,自主制定评订方案,自主组织竞聘上岗,实现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有机统一。人社、教育和高校主管部门只负责职称评聘的事中事后监管和业务指导。此外,还要求保障高校职称评聘的标准制定自主权、组织实施自主权、重新确认自主权。

    《管理办法》提出,高校教师职称实行聘期管理,按照“以岗定职、岗变职变”的原则开展自主评聘,根据聘用岗位对应取得职称。高校职称实行评聘一体,彻底改变了以往“一评定终身”,实现能者上、庸者下,进而引导广大教师根据自身能力水平和发展定位,自主选择最能发挥特长优势、最能实现个人价值的岗位参加竞聘,充分激发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构建起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在规范学术论文指标的使用方面,《管理办法》规定,在教师职称评聘过程中,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情况、期刊影响因子等仅作为评价参考。对国内和国外的期刊、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报告要同等对待。

    据山东省人社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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