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共6章81条,对长租公寓监管、租金贷、网络房源发布、群租房等热点问题进行规范。
《条例》通过细化各类措施,强调保护承租人权益,拟规定:合同期限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经承租人同意;提倡出租人按月收取租金,押金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租金;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断水、断电等方式迫使承租人返还租赁住房或承担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室内装修空气质量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不得出租。
此外,《条例》拟规定,北京市将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利用科技手段提供合同网签、信息查询、信息核验、登记备案等服务,并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出租人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网签住房租赁合同,同步完成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和出租登记。
据《中国青年报》陈慧琦 胡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