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立法进程加快。2月27日,印花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因草案涉及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收而备受市场关注。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股票交易印花税就是印花税的一种。
1988年8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或者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1992年,国家统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2018年,国务院同意对存托凭证的出让方征收印花税。
《暂行条例》施行以来,印花税运行平稳。1988年至2020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9199亿元。其中,一般印花税收入12131亿元,占比41.55%;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17068亿元,占比58.45%;2020年,全国印花税收入为3087亿元。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作说明时指出,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印花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此次印花税法草案总体上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务水平基本不变,将《暂行条例》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
草案基本维持现行税率水平,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对于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技术合同、证券交易等税目维持现行税率不变。也就是说,占印花税收入过半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仍将维持成交额千分之一的税率,而且只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证券交易的受让方征收。
另外,在税收优惠方面,此次印花税法草案总体维持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不变,在保留《暂行条例》中免税规定的同时,将现行有关文件规定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上升为法律。
同时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的情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印花税法草案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整,适当简并税目、降低部分税率。
比如,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三是将营业账簿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1994年我国分税制改革时,计划以特定的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为课税对象,以证券的成交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证券交易税。“印花税立法后,证券交易印花税将被纳入法律规范,这意味着我国以后不会开征专门的证券交易税,而是以证券交易印花税来代替。”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