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黑龙江、陕西等多个省份宣布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江西省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区域分别为1850元/月、1730元/月和16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区域分别为18.5元/小时、17.3元/小时和16.1元/小时。黑龙江省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1860元、1610元和1450元;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三档,分别为18元、14元和13元。陕西省一、二、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区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
综合自江西、黑龙江、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