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
“以房养老”模式 传统观念是道坎
2007-10-25 12:42:07
本报记者 冯志新/文
    

    “以房养老”越来越热

    与“银行按揭”买房相对应,“以房养老”的模式被业界形象地称为“倒按揭”。一直被业界热议的“以房养老”的模式在京城悄然兴起,并引起各方人士的广泛关注。

    “以房养老”模式的推动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前总裁孟晓苏在北京创办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报道,“幸福人寿”将在近期正式挂牌成立。如果一切顺利,届时,重庆、北京、上海等国内大城市有望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通过办理“幸福人寿”的相关业务,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并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取养老金,直至终生。

    随后,本市首家五星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北京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与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了共建“养老房屋银行”协议,推出减免养老费用或房屋租赁代理费等优惠措施。根据协议,60岁以上的老人用原住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对外出租,所有租金用于抵扣老人在养老中心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的合作在“以房养老”的模式上又走出探索性的一步。

    北京市老龄办副主任、北京市老龄协会副会长陈谊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根据预测,北京的老龄人口到2010年将达到250万,占总人口的15%%,到2030年能够达到500万,到了2050年预计高峰时期是650万。北京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在全国居前列,以低龄老年人为主,70岁以下的老年人占老龄人口的一半,并且其中以女性居多。

    幸福人寿:新金融工具解决养老问题

    据了解,住房反抵押贷款是20世纪80年代起源于荷兰的一种抵押方式,随后在世界各国得到推广。美国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一般允许年龄在62岁以上的老年人申请将房产净值转换成现金,并且这笔现金是免税的。转换出来的现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用信用额度的方式或者按月领取的方式返还到房主手中。房主在世时,将一直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而银行或保险公司作为“以房养老”合同的另一方,在房主去世后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以房养老”模式的推动者孟晓苏在其博客里分析,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着沉重的压力。许多老年人仅仅依靠每期领取的微薄的养老金,很难过上理想中的生活。

    与此同时,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房产。我国城市拥有自有住房的家庭已高达70%之多。住房已成为这些家庭拥有财富的主要组成部分。

    孟晓苏认为,有了以上基础,就有可能借鉴国外通行的反向抵押贷款模式,将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与居民已经取得的住房产权很好地结合起来。这种结合所创设的新金融工具可有效解除老年人养老的忧虑。

    中大恒基:以中介的方式为老人解忧

    与“幸福人寿”反向抵押贷款的形式相比较,中大恒基与北京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的合作则是对“以房养老”模式的有益探索。

    根据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张女士介绍,此次中大恒基与北京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的合作是属于公益活动,今年12月老人们入住养老院以后,中大恒基将对养老院的老人推出一项优惠活动,对于有房源的老人,可以委托中大恒基进行房屋租赁代理,这样可以省去老人带着房客奔走看房的辛苦。房屋出租后的租金用于抵扣老人在养老中心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享受养老机构和中介机构向老人提供的养老费优惠和房屋租赁代理费优惠等政策。

    根据“养老房屋银行”的协议,中大恒基扮演的仍旧是房屋中介的角色,并不涉及老年人房屋所有权,这样可以消除老年人对家庭财产流失的顾虑。张女士表示,中大恒基负责帮老人把房客联系好之后,租金、租赁期限等相关事宜会由老人和房客双方协商决定,中大恒基只起到一个中介人的作用。

    据了解,地处石景山的北京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是本市首家按照五星级标准设计建造、非营利性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老人入住该服务中心每月只需交1300元即可享受五星级标准房屋环境和24小时保健护理。以一套租金在2000元的二居室为例,去掉每月1300元的租金,还有结余。

    传统观念是个坎

    “以房养老”的西方模式在国内才刚刚开始,很多城市还只是试点工程,“以房养老”的模式无疑是对“养儿防老”观念的一个挑战,那么“以房养老”的挑战究竟能不能成功呢?有人持乐观态度,有人泼冷水,还有人处于观望的状态。

    今年62岁的郝先生家住北京市宣武区,郝先生子女都已成家,并且也都买了商品房,郝先生守着一套三居室自己生活,平日子女各有各的工作,孙子也在学校上学,只有周末的时候才能到身边聚聚。尽管少有机会享受天伦之乐,但是郝先生对“以房养老”的办法并不赞成,在他眼里只有没有儿女的老人才会去养老院。

    郝先生告诉记者:“俗话说养儿防老,尽管儿女现在都很忙,很少有时间到我这里来,但至少他们心里还有一份念想,有这个家他们就还有心理上的依托,要是我搬到养老院去住,他们过来看我也没有家的感觉了。况且两个孩子每个月都给我钱,我也不缺钱花,这套房子还留着以后给我孙子呢。”

    持郝先生同样观点的人并不在少数,根据广州媒体做的一次调查显示:八成老人不接受“以房养老”,认为这种“用放弃亲情和关爱来换取养老金”的方式并不可取,这可能会给子女带来不孝的舆论压力,同时也可能引发财产纠纷,破坏父母与子女的感情。有专家曾预言,在中国,可能只有孤寡老人才会有“以房养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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